我社可代為辦理德國探親訪友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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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德國探親訪友:
1. 親筆簽名的新舊護照原件(新護照有效期在簽證到期后仍不少于半年)
2. 歐洲簽證申請表一份
3. 三張兩寸白底彩照原件。(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4. 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2份(清晰,完整。)
5. 本人所在戶口本整本原件。
6. 結婚證或離婚證復印件(如證件丟失請提供民政局開具的丟失證明原件。)
7. 英文邀請函原件(注明在邀請人的詳細居住地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逗留目的、時間及行程安排,寫明被邀請人在德國期間的居住地址)
注:非德國國籍邀請人需提交有效護照及在德有效居留許可證復印件一份
8. 英文在職證明原件(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頭紙并加蓋公章,公司負責人簽字,并明確日期及如下信息:任職公司的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任職公司簽字人員的姓名和職務;申請人姓名、職位、月收入、入職日期;旅行目的;公司為申請人保留職位;費用承擔方及準假證明)。
備注:如未提供英文在職,請提供4張空白正規抬頭紙蓋紅章,我方代做。
9. 企業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章(紅章);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蓋章(紅章)
10. 如退休,提供退休證原件;如學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在學證明
11. 往返機票預訂單
12. 接待證明原件/酒店訂單原件(住宿證明:由接待人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申請后開具或在申根區全程酒店訂單或申請者的法國房產證或租房合同復印件。)
13. 行程安排(說明其行程的目的和目的地的計劃。)
14. 最近三個月工資單、退休金或養老金原件。(備注:如申請者不滿18歲或無業,就提供父母或配偶的工資單、退休金或養老金原件。)
注:輔助資金證明(房產證,車證,股票,基金,商業保險等原件)
15. 銀行活期存折近三個月或銀行卡近三個月的對賬單原件,且余額不少于2萬元。(備注:如申請者不滿18歲或無業,就提供父母或配偶的對賬單原件。)
16. 暫住證原件。(備注:如果護照簽發地不屬于所選擇遞交材料的領區范圍, 請提供屬于該領區城市簽發的暫住證或具有相同效力的有效證件(已生效三個月),不足三個月的暫住證無效。)
17. 境外醫療保險原件:在所有申根國家有效,且保額至少3萬歐元以上
18. 與擔保人的關系證明:探親簽證需提交經外交部認證的申請人和擔保人親屬關系公證書原件(中德文/中英文),如孩子不滿18周歲與父母或父母一方一起出行,須提交經過外交部認證的出生證明公證書原件;訪友簽證需提交能證明申請人和擔保人朋友關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邀請信原件。
19. 境外擔保人財務擔保原件:該擔保人近6個月的固定收入證明或擔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國具有法律效力的擔保聲明
20. 境外邀請方的護照首末頁掃描件、有效法國簽證頁掃描件、臨時居留許可證掃描件、境外邀請人最近3-6個月的銀行對賬單掃描件
21. 境外英或法文在職證明掃描件(如邀請人為學生,請提供英或法文在讀證明掃描件)。
22. 特殊人群:
如申請人未滿18歲并單獨或與父母雙方中的一位共同旅行,請提供:
1. 與父母雙方同行,需提供: A. 三方親屬關系證明公證及認證原件,公證要以孩子為主申請人
2. 與父或母一方同行,需提供: A. 三方親屬關系證明公證及認證原件,公證要以孩子為主申請人 ;B. 不去的一方要出具同意書的公證及認證原件
3. 與父母以外的非直系親屬同行,需提供: A. 三方親屬關系證明公證及認證原件,公證要以孩子為主申請人 ;B. 父母雙方出具的同意書的公證及認證原件
4. 對于單獨成行者,使館不予受理
備注:以上所需資料僅作參考 2.我社簽證費用報價不含發票 3.確定辦理簽證需來我社簽訂正規的簽證辦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