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歐五國之一 瑞典個人旅游簽辦理
報名電話:0379-64859100
優 惠 價:¥ 元
出發城市:
發團日期:
交通方式:
溫馨提示:
瑞典個人旅游簽證所需資料
1. 新舊護照原件(新護照有效期半年以上)
2. 兩張兩寸白底彩照原件(3.5mm*4.5mm)
3. 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原件面試帶,復印須清晰完整。)
4. 全家戶口本復印件一份(原件面試帶,復印須清晰完整。)
5. 在職人員:英文在職證明原件(見模板,須用公司正規抬頭紙打印蓋章*導簽字;包含內容:單位地址、座機電話、傳真號、*導姓*和職務、申請人姓*和職務、工資、工作年限、對假期或缺勤的批準等)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章(紅章)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蓋章(紅章)
在讀學生(如申請人未滿18歲):學生證復印件(原件面試帶);英文在校證明原件(見模板,須用學校正規抬頭紙打印蓋章*導簽字;包含內容:學校完整地址和座機電話、缺勤許可、校*導姓*和職務。)
退休人員:退休證復印件一份(原件面試帶)及退休金證明原件/復印件
其他:
A. 申請人如沒有工作,請提供其配偶的工作證明和經濟收入證明,結婚公證書并經當地外事部門認證或其它類似相關證明。
B. 如果申請人是單身,離異,喪偶,請提供相關證明。
C. 如申請人未滿18歲并單*或與父母雙方中的一位共同旅行,請提供:
1,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同意旅行的公證書(如該未成年人*自旅行)或未同行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意該未成年人旅行的公證書(如該未成年人與父母中的一人旅行),該公證需經當地外事部門認證。如果不在中國,則應由居住國相關主管部門證明。
2,該家庭成員關系或監護關系的公證書,該公證需經當地外事部門認證。
6. 申請人近3-6個月的銀行對賬單原件
其他:房產、車產、近半年信用卡對賬單、定期存單、活期存折、股票、基金等資產類越多越好。
備注:無需存款證明文件,使館不認可。
7. 機票預訂單(我方免費做)
8. 全程酒店預訂單(可提供信用卡信息(卡號、持卡人姓*、有效期、卡背面的3位識別碼)(我方免費做)
9.行程安排(說明其行程的目的和目的地的計劃。)
10. 境外醫療保險(申根國有效,保額不低于3萬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