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代為辦理瑞典探親訪友簽證
報名電話:0379-64859100
優 惠 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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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瑞典探親訪友簽證所需資料
1. 新舊護照原件(新護照有效期半年以上)
2. 兩張兩寸白底彩照原件(3.5mm*4.5mm)
3. 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原件面試帶,復印須清晰完整。)
4. 全家戶口本復印件一份(原件面試帶,復印須清晰完整。)
5. 在職人員:英文在職證明原件(見模板,須用公司正規抬頭紙打印蓋章*導簽字;包含內容:單位地址、座機電話、傳真號、*導姓*和職務、申請人姓*和職務、工資、工作年限、對假期或缺勤的批準等)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章(紅章)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蓋章(紅章)
在讀學生(如申請人未滿18歲):學生證復印件(原件面試帶);英文在校證明原件(見模板,須用學校正規抬頭紙打印蓋章*導簽字;包含內容:學校完整地址和座機電話、缺勤許可、校*導姓*和職務。)
退休人員:退休證復印件一份(原件面試帶)及退休金證明原件/復印件
其他:
A. 申請人如沒有工作,請提供其配偶的工作證明和經濟收入證明,結婚公證書并經當地外事部門認證或其它類似相關證明。
B. 如果申請人是單身,離異,喪偶,請提供相關證明。
C. 如申請人未滿18歲并單*或與父母雙方中的一位共同旅行,請提供:
1,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同意旅行的公證書(如該未成年人*自旅行)或未同行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意該未成年人旅行的公證書(如該未成年人與父母中的一人旅行),該公證需經當地外事部門認證。如果不在中國,則應由居住國相關主管部門證明。
2,該家庭成員關系或監護關系的公證書,該公證需經當地外事部門認證。
6. 企業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章(紅章)或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蓋章(紅章)
7. 申請人近3-6個月的銀行對賬單原件
其他:房產、車產、近半年信用卡對賬單、定期存單、活期存折、股票、基金等資產類越多越好。
備注:無需存款證明文件,使館不認可。
8. 境外邀請方需準備以下文件:
A. 邀請函應包含內容:邀請人的相關信息(姓*、電話、電子郵件、境外詳細地址)、被邀請人的相關信息(姓*、護照號、出生年月日)、邀請人與被邀請人的關系、邀請目的、邀請起止時間、探親訪友行程安排、赴境外的住宿情況、擔保被邀請人按期歸國、全程費用誰來承擔等信息。
B. 瑞典邀請人3個月以內的家庭登記證(Familjebevis , personbevis的一種)(須清晰,完整。)
C. 邀請人的經濟擔保原件:如邀請人生活在目的國,提供近3個月的定期收入證明或目的地國家之國家登記機關提供的一份擔保聲明。
D. 其他:如邀請人居住在中國,并邀請申請人一同赴瑞典旅行,須提供:簽字的保函、居留許可的復印件、固定收入證明(單位信函)、目的地國家的居住證明或與近親屬居住在一起的邀請、與邀請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9. 如果申請探親簽證:提供邀請人與申請人的親屬關系公證書,該公證需經外交部認證。
如果申請訪友簽證:提供邀請人與申請人朋友關系的原件材料、照片原件、邀請信等。
10. 機票預訂單(我方免費做)
11. 境外醫療保險(申根國有效,保額不低于3萬歐元)
12. 簽證申請表